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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全地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气体检测 气体检测 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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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支队:

  今年以来,全国城镇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根据《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7月底前实现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目前我区餐饮企业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99%,居民家庭安装率83%,未达到百分之百全覆盖,且有几率存在排查不彻底不全面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地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关于“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规定,遵循“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经济合理、安全改造”的根本原则,到2022年8月10日前喀什地区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实现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目标。同时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增强燃气安全意识,逐步实现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装尽装”,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用气场所提供安全保障。

  1.强化属地管理。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燃气的各类型餐饮场所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明确牵头部门。城镇燃气管理部门牵头推动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3.厘清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喀什地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第九项内容的分工,住建、商务、教育、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国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的地方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隐患整治,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4.加强部门联动。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积极组织住建、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认真履行餐饮等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等职责,明确装置的具体安装、未安装的行政处罚、装置的质量监督、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等内容,形成工作合力。

  5.符合规范要求。餐饮等场所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餐饮等场所应安装商业用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得以家用产品替代。

  6.不设强制指定。餐饮等场所经营者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身实际和有关技术规定要求,选择经国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产品。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不得强制安装指定产品。

  7.加强日常巡查。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要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餐饮等场所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等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落实到位。物业单位或个人要通过日常管理、合同约定等共同做好安装工作。

  8.确保规范安装。餐饮等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以确保安装质量。餐饮等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以确保有效运作。

  9.做好维护更新。餐饮场所经营者应开展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建立使用规则,帮助具体管理人员掌握基本的使用要点;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要做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记录;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检测工作,更新更换过期及不合格产品,保障正常运转。

  10.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装尽装”。对所有居民家庭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做摸排,宣传引导社区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与本县市城镇燃气运营公司进行协商洽谈,督促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研究国家政策,探索将居民家庭燃气报警器的费用纳入城镇燃气企业运行成本。

  (一)格外的重视。餐饮等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以“技防”遏制燃气事故的有效措施。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要格外的重视、主动发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方案,扎实抓好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牢牢掌握安全防范的主动权。

  (二)积极引导。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支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税费减免、金融服务、气价优惠等支持政策,提供设计、购买、安装、维护“一站式”的便民服务,有关行业协会要大力参与、联系相关企业以“成本价”惠民让利,为实现全地区餐饮等场所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提供积极引导。

  (三)强化举措。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要全面排查餐饮等场所和居民家庭,精准掌握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执行入户安检制度,告知、提醒、帮助餐饮等场所经营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四)抓好落实。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统计上报本区域、本行业餐饮等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对未安装的餐饮场所,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要持续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普及燃气安全自查的基本知识,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开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主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喀什地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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