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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意识 齐抓共管守护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4-02-10 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 1 次浏览

  目前,我们慢慢地增加和引导非居民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和安全行为,为非居民用户提供

  针对燃气报警问题,我们开发并应用了全国首家“智慧用气异常预告警系统”,将非居用户的表具运行数据和燃气泄漏报警数据实时接入平台做24小时监控。

  一旦远程检测表具异常或燃气泄漏报警信息,立即会在数字平台报警,公司就会直接安排抢修东西的人上门处置。

  目前,我们履行法律和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主动开展隐患整治和风险管控;但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

  非居民用户作为红线范围内燃气设施的产权单位,在安全用气上应发挥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燃气公司做好隐患整改等工作。

  今年9月1日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做出了强制性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 的,应当安装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并增设相应行政处罚。

  非居用户作为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至今,用户隐患整改的响应程度不高。

  截至10月21日,公司排查出存在报警器隐患的餐饮等用户2022户,提醒并督促整改。

  但目前只有395户非居用户完成整改,整改比例19.5%;存在调压器隐患的非居用户1194家,整改215家,整改比例18%。

  希望广大非居用户提升安全用气意识,主动对接,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实现安全放心用气,提升安全保障。做到:

  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按时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数的限制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严禁将管道天然气与瓶装液化气等其它可燃气体混合使用;定期开展使用范围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有效性测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最新修订)、《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用气单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通风良好的用气场所,应安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通风密闭或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0%,或小于0.6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应安装总线制报警系统。

  运用数字平台和物联网采集技术,通过中国移动广覆盖快速率的NB-IOT网络,将非居用户的表具运行数据和燃气泄漏报警数据实时接入平台,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远程检测到表具异常或燃气泄漏报警信息,立即会在数字平台报警,公司就会主动安排抢修东西的人上门核查或电线

  发生燃气泄漏抢修的按照抢修“330”标准执行;需要维修、改造、更新的,双方签订《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整改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合同约定,10天内整改完成。0

  报警系统隐患整改涉及校准、更新(含探头更新、控制管理系统更新、阀门更新)、新装,双方签订《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整改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合同约定,10天内完成整改。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全市燃气工商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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